投资者关系


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,由11名董事组成,含2名执行董事,5名非执行董事,4名独立董事。

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,主要职权有: 

召集股东大会,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;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;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、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;拟订公司重大收购、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、分立、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;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,决定公司对外投资、收购出售资产、资产抵押、对外担保事项、委托理财、关联交易等事项;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;根据总经理的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,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;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;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;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;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;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。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,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。


  • 赵晋荣 董事长
  • 李前 副董事长
  • 陶海虹 董事
  • 叶枫 董事
  • 孙福清 董事
  • 杨卓 董事
  • 欧阳昳昀 董事
  • 吴汉明 独立董事
  • 陈胜华 独立董事
  • 罗毅 独立董事
  • 刘怡 独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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